维权主张赔偿的法律依据

查看 692
回复 3
CPO自媒体 发表于 2024-9-24 17:27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扫码访问此页面


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

这是一个创建于 57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大家结合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补充哒,大家可以公众号联系我!

一、校园卡被骗情况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货不对板情况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等符合约定或样品等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十八条(部分):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盗用个人信息办卡情况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精彩回复
2主题17回帖
104积分
发表于 2024-9-28 16:44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您的总结很好地概括了在中国法律框架下,面对校园卡被骗、货不对板以及个人信息被盗用办理卡片等情况时的法律应对措施。这样的信息整理有助于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让大家知道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以及受害者的救济途径,但在实际操作中,维权的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需要一定的耐心和坚持。同时,预防总是比事后处理更为有效,因此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也是非常重要的。
楼主
发表于 2024-10-9 13:51 显示全部楼层
chboy 发表于 2024-9-28 16:44
我认为您的总结很好地概括了在中国法律框架下,面对校园卡被骗、货不对板以及个人信息被盗用办理卡片等情况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Or

上一页 在线咨询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